充電樁要認明檢驗標章!30kW 以下充電設備 7/1 起強制檢驗
從自願驗證(VPC)走向強制檢驗(RPC)
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,經濟部標準檢驗局(BSMI)已將 30kW 以下充電設備納入應施檢驗商品。產品必須完成檢驗程序、符合相關規定,才能在國內上市販售。
這代表充電樁的管理,從過去以業者自願申請的「自願性產品驗證(VPC)」為主,正式進入具法律強制力的商品檢驗制度。無論你是準備安裝充電樁的車主、評估社區充電設施的管委會,或是負責採購的企業,選購前都應確認產品是否合規。
為什麼要強制檢驗?
標準檢驗局自 2011 年起,參考國際標準陸續建立充電設備的國家標準。過去主要透過自願性驗證引導業者提升品質:交流充電設備自 2013 年開始,直流充電設備自 2022 年開始。
近年充電樁從公共停車場快速走進社區大樓與住宅。設備長時間在地下停車場運作,安全問題已不只影響單一車主,也牽涉建築物與其他住戶的安全。因此,政府將充電設備納入強制檢驗,由上市前的把關和上市後的市場監督共同確保產品安全。
政策時程
| 實施時間 | 適用範圍 | 管理重點 |
|---|---|---|
| 2023 年 1 月 1 日 | 以電能計費的電動車充電設備 | 納入計量檢定管理 |
| 2026 年 7 月 1 日 | 30kW 以下小型充電設備 | 納入強制商品檢驗 |
| 2028 年 1 月 1 日 | 擴大至 750kW 以下充電設備 | 擴大強制檢驗範圍(規劃中,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) |
VPC 與 RPC 有什麼不同?
| VPC 自願性產品驗證 | RPC 商品驗證登錄 | |
|---|---|---|
| 性質 | 自願申請 | 強制性 |
| 用途 | 證明產品符合安全與性能標準,過去常用於向台電申請送電 | 取得證書後產品才能上市或進口 |
| 申請條件 | 依驗證機構規定 | 型式試驗報告、符合性聲明,以及工廠品質管理系統(如 ISO)證明 |
| 上市後 | 無強制要求 | 不需逐批重複檢驗,但量產品須與驗證型式一致 |
RPC 的檢驗重點包括:
- 電氣安全:絕緣、耐電壓、溫升等設計,降低觸電與過熱風險。
- 電磁相容性(EMC):運作時的電磁干擾符合規範,並具備抗干擾能力。
- 品質一致性:量產設備與通過驗證的型式保持一致。
- 標示與追溯:透過檢驗標識、登錄資訊與型號,建立可查詢的管理機制。
※ 實際適用的檢驗方式,請依標準檢驗局公告辦理。
強制檢驗帶來哪些改變?
- 用電更安全:上市前即完成電氣安全與電磁相容檢測,降低過熱、觸電等風險。
- 消費者更有保障:未通過檢驗的產品不得販售,避免買到來路不明的設備。
- 社區更容易建立信任:管委會與建商評估充電設施時,有明確的合規依據可參考。
- 產業更標準化:統一的市場門檻,有助於充電產業長期健全發展。
選購前,4 步驟辨識合規充電樁
採用商品驗證登錄的產品,機身上的商品檢驗標識會有商品安全標章圖式,以及以 「R」 開頭的識別號碼。
- 確認型號:請廠商提供完整的產品型號與規格。
- 查驗證書:確認產品具備有效的商品檢驗證書。
- 核對標識:確認機身上的標識與證書、登錄資料相符。
- 確認售後:了解保固、維修與零件供應等服務。
可至標準檢驗局「商品安全資訊網」查詢產品的檢驗資訊。標準檢驗局也提醒,充電設備應由原廠指定的合格電器承裝業者評估及安裝。
已經裝好的充電樁怎麼辦?
本次規定主要規範「上市販售」的產品。已安裝設備的處理方式,請以標準檢驗局公告為準,或洽詢原設備廠商確認。
從產品合規出發,邁向更安全的電動車充電環境
30kW 以下充電樁納入強制檢驗,是台灣充電產業邁向制度化的重要一步。對車主來說,選購時要更重視產品的檢驗資格與來源。對社區與企業來說,除了確認設備合規,也要重視整體電力規劃與後續維運。產品安全、專業施工與妥善管理兼顧,才能打造真正安心的充電環境。
新聞來源_標檢局新聞稿
https://www.bsmi.gov.tw/bsmiGIP/wSite/ct?xItem=129302&ctNode=9885&mp=58


